她在焦虑中一直捱到了中午十一点,快递才送到她手里。
她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裹,发现养母发给她的快递,竟然是一支用塑料袋套着的圆珠笔。这支圆珠笔比普通的圆珠笔大,笔尖有些歪斜,上面还隐隐附着着一些黑色的东西。是血迹吗?
除此以外,还有一份16年月12日的《鹿林晚报》,上面有人用红笔在某篇文章的中心画了一个圈。毫无疑问,这是养母画的,目的是为了让她注意她画出的地方。
那是一篇关于镇警署开会的新闻,文章提到“x市的周正林法医,a大学的李殊杨教授莅临指导,交流意见……”
那年的月12日,养母和周法医都在鹿林镇?养母就是要告诉她这件事吗?所以她才在这行字上画了个圈。那他们是否去过双凤旅馆?
她的想法马上得到了证实,文章中的一段提到,“县警署的负责人带领x市的专家参观犯罪现场,共同讨论研究,”养母是想告诉她这支笔的来历吗?她是在现场拿到这支笔的吗?可是,为什么不直接告诉她?而是让林媛在之后的几天寄快递给她?
她拨通了谷平的电话。
“嘿,你一定想不到,52我妈寄给我一支圆珠笔。”她道。
“我正想告诉你呢,我检查过你父母的创伤点,没发现油墨。”谷平道。
“那你是说,我妈寄给我一支用塑料袋包着的笔,是为了让我写字?”
谷平笑起来,“当然不是。我只是想说,凶手可能不止一个人,要不就是,凶手更换过凶器。所以现在,事情变得很复杂。”
“其实并不复杂。至少你们已经找到了一个真正的嫌疑人。知道吗?我让人查过周同被杀当晚蚯蚓酒吧的监控录像,那天我也在,言博也在,舒巧也在。”她把之前她听到的电话留言说了一遍。
“听你意思,你认为是舒巧杀了你弟弟?”谷平听完之后,说道。
“是的。”
“说说你的理由。”
“她当年并不是旅馆的客人,周同可能提到过。她认为周同那天认出了她。因为周同一直在朝我们这个方向望,她认为是在看她。而且,那天她离开过座位大概十几分钟。”
谷平沉默片刻,问道:“如果是她杀了你弟弟,他为什么仍会约你在蚯蚓酒吧见面?如果是她是凶手,她应该避之不及对吗?”
听到这里她禁不住笑了,“你的李老师曾经教导我,大部分凶手都有返回现场的冲动,有的是出于好奇心,有的是想得到变态满足,有的是想试探自己是否安全。我猜舒巧属于最后那种。现在,我只是有些疑问,圆珠笔真的能杀人吗?”
“我见过用铅笔杀人的。”谷平道,“如果圆珠笔的笔尖正朝向被害人相对较弱的部分,如果当时,疑犯的情绪正处于愤怒的顶点,那杀人是完全有可能的。情绪才是最主要的助燃器,普普通通的件东西,因为一个人的情绪,很可能就会变成杀人凶器。喉头、眼睛、耳朵都是属于圆珠笔、铅笔甚至筷子可以攻击的地方。刺一次当然不会死,但我说了,凶手当时正处于愤怒的巅峰,所以,她很可能会反复将凶器刺入这些部位,那情况就可想而知了。”
听谷平这么说,她就放心了。
“那本子我会找鉴定人员分析当天的嫌疑人图像,让他们拿来跟舒巧的身高体型作对比。我还会把那支笔送去化验,看上面是不是有被害人的血迹,有舒巧的指纹,如果能找到什么的话,就可以发通缉令了。”
听她这么说,谷平似乎长舒了一口气,“这可是重大突破。我会马上告诉黎江,现在让他去查,可能更快一些。只不过,她为什么在她活着的时候,没有把这东西交给你?”
“你想知道我的想法吗?”
“请说。”
“她给舒巧下了一个套。她威胁舒巧,舒巧接受了条件,这就等于变相承认她自己跟杀人案有关,我妈就此锁定她是杀人犯。接着,舒巧自以为拿着证据远走高飞了,她不知道杀人凶器却通过别的途径送到了我手里。”
“呵呵,果然是犯罪心理学家。”谷平笑道,“不过,她把舒巧玩弄于鼓掌之间,怎么就没想到自己会被杀?”
“她当然想到自己会被杀,要不然怎么会亲自找你来验尸?”
“那倒是。”
“她就是因为知道自己可能遭遇不测,生怕证据遭窃,才会把证据放在她学生那里,让她寄快递给我。——我知道我妈被害的那天早上,舒巧去过医院。”
“可是,她为什么非要让研究生在3月12日寄出快递?”
“谷平。”
“怎么?”
“今天,3月13日,是我的生日。这是她给我的生日礼物。她的意思也许是,她把杀死我亲生父母和弟弟的凶手交给了我。”
“啊!我……”谷平非常窘。
“你忘了没关系。我们已经好几年没做朋友了。”
“真不好意思。我会补偿的。等我回来之后。”谷平突然加快了语速,“所以现在请你尽快把东西送去化验。如果找到物证,我就能快点回来了。”
“ok!”
“生日快乐!”
“谢谢!”
异书一定猜不到,我会送她一份多么特殊的礼物。
那支笔是我跟老周一起去双凤旅馆的时候找到的。当时我一个人在底楼的走廊里徘徊,而男人们都挤在屋子里抽烟说话。我在走廊的角落发现了它,我记得老周说过,某位被害人的伤口里有少许圆珠笔的油墨,所以他怀疑凶器是一支圆珠笔。我本应捡到后交给他的,但是我却没有。我要惩罚他们一刻不停地污染空气。他们一直在抽烟,我觉得我快被毒死了。而且,有了这支笔就能破案吗?算了吧。
我一直把它藏在我的保险柜里,最近,我又重新把它拿了出来。因为我一直怀疑,舒巧就是它的主人。我从一开始就怀疑双凤旅馆的案件,舒巧也有份。如果她安分一点,不来掺和异书的婚姻,我也许就此作罢。我并不想毁了谁,我相信即便她真的做过什么,也是逼不得已,而且她那时候还年轻,我见过很多被逼急了干出傻事的孩子。
但是,她躲了15年,以为自己已经平安无事,可以出来兴风作浪了,那她可就大错特错了。
当年捡到这支笔后,我就买过一支一模一样的圆珠笔。
我在神医的冷库里看见王飞燕的尸体后,就把这支笔藏在她的随行物品中。一支圆珠笔永远不会被贪心的护士拿走。当然,那是在言博向我坦白他跟舒巧的过去之后。真是多亏了这个笨蛋,我才有机会设计这个大圈套。我从来没玩得这么尽兴过。
我之所以选择王飞燕,是因为只有她的尸体,还算“漂亮”。一具年轻漂亮的尸体,足以让舒巧相信,我正在寻找一个年轻的男性罪犯。于是,好戏就上演了,她在我面前尽情表情她的“痴情”。她想尽办法让我明白,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言博,过去她为言博掩盖真相,什么都没说,现在,她为了他愿意放弃她的爱情,她的未来。可其实呢?
她真的爱他吗?她真的爱。但她只是想跟他结婚,却并不想为他去死。
异书收到礼物后,她就会明白,舒巧再也不可能成为她的绊脚石了。
不过,我更希望她明白礼物背后的东西。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