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96章 怒怼(一)(2 / 2)

慕川向晚 姒锦 1720 字 15天前

带着一丝冷风。

吕健明看看大家,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。

“不好意思,让你们久等。那什么,你们……继续,继续。”

黄何面无表情,“没关系的。”

说罢,他转头看唐元初,见唐元初还在低头刷手机,轻咳一声,“开始了。”

唐元初飞快放好手机,坐端正,“好的。”

众人再次坐好,依旧由黄何主审和询问,其他人偶尔插上两句。

事实就是那么个事实,当时的情况,其实这里的人在资料上看过都不止一次,向晚真正能“交代”的东西不多。但就像白慕川说的,该走的程序一个不少。黄何严肃地问了她一些相关问题,向晚都一一作答。

相比他们的认真,吕健明表现得有些心不在焉,插话的时候,也不像刚才那么多。

向晚余光瞄他,有些诧异。

看来师姐今天来,英雄无用武之地了。

……

审讯室的时钟,慢慢在走。

在这难熬的气氛里,审讯结束。

黄何问完,合上资料,淡定地看着白慕川和吕健明,“我认为向晚没什么问题,不存在防卫过当——”

吕健明:“怎么就不存在防卫过当了?在叶轮主观上已经失去了抵抗的情况下,嫌疑人的防卫强度明显过大,直接剥夺了被害人的生存权,构成了防卫过当的要件,就应该负刑事责任,按防卫过当处理——”

“吕主任!”向晚突然开口。

吕健明条件反射地抬头。

向晚皱着眉头,“我刚才说话的时候,你可能没有注意听,那我再为自己辩论一次吧。”

吕健明撇嘴。

刚才他确实有些走神,于是,他想听听她怎么说。

向晚冷冷看着他:“你可能忽略了一个最关键的因素。我的腰上,当时绑着炸弹。主观上,叶轮有杀害我的故意。客观上,炸弹还在身上,属于犯罪行为正在实施,而非他的犯罪行为已经结束,这两点是截然不同的。《刑法》第20条第3款规定:对正在进行行凶、杀人、抢劫、强奸、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采取防卫行为,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,不属于防卫过当,不负刑事责任!”

向晚说得很慢,字字清晰,斩钉截铁。

吕健明一怔。

她说得太有道理,以致于他一时找不到话来反驳。

黄何看他一眼,“因此,我认为,我们没有理由扣留他。”

吕健明脸色一沉,黄何马上转开头,抢在他说话之前,对向晚说:“今天就到这里,你可以离开了。不过,最近不要离开京都,我们可能还会需要你来配合调查,你必须随叫随到。可以做到吗?”

向晚点头:“可以。”

黄何站起来,“好,那今天就这样。”

吕健明:“……”

他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说,就被黄何说完了。

黄何走过去,朝他伸出手,“吕主任,今天辛苦你了。”

吕健明不悦地慢慢站起,与黄何握握手,“不辛苦,应该的。”

黄何无视他的冷脸,一本正经地问:“中午一起吃个饭?”

吕健明微眯眼,“不了。我还得赶回去向程副部汇报。”

“噢!”黄何恍然大悟般点点头,“好的好的,那我们就不留你了。你请!”

唐元初已经站在门口,拉开了审讯室的门,一副等着送客的样子,态度很恭敬,样子却像在撵人。

吕健明今儿窝了一肚子火,看他们“一家人”配合默契,留下来也没什么意义,打个哈哈,僵硬着一张假笑的脸,与众人一一告别,夹着公文包大步离去。

吁!

向晚松口气。

白慕川走过来,“结束了,走吧。”

向晚动了动,胳膊腿都酸了。

这一坐就是一个多小时,她几乎没有动弹过。

“我以为今天走不出这个地方了呢。”

“差不多吧。”白慕川正经脸,“等下你还要继续工作,今天是得留下来。”

“……什么工作?”

“陪我。”

“……”

向晚笑着瞄他,转了转酸涩的脖子,又看着占色眨个眼。

“师姐,谢谢。”

“不用谢我。”占色面带微笑,“我只是一个猴子请来的救兵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