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别提了,都看出来了,你不是都尿了么?”
“你他妈找死呢!”被揭了短的人立马就怒了。
“好了好了,吵什么吵,这个时候还跟自己兄弟吵,关键是这次是谁整我们?”
“不会是赖头王吧?”
“不就在他地皮上摸了两把钱嘛?为了那么点钱还费那么大力气整我们?”
“有可能是歪嘴啊!他有亲戚在警局,弄两只警犬来咬咱们一点都不难。”
“你是不是傻?警局的警犬是你喊用就用的?”
“你他妈才傻呢!老子只是说有可能!”
一群人吵吵嚷嚷的想着到底是谁要整兄弟几个,可是没有一点头绪,一伙人得罪的人多,可是也不是每个人都有那种本事,让那么多狗来找他们的麻烦的。
“诶?对了,你们看清那些狗长啥样了没?”
“没……”
“我也没……”
几个人纷纷摇头,第一次遇到那种情况,连掏刀都不记得了,那些狗哪里敢看啊,几个人连有几只狗都没有看清。
“真是一群废物!”
“怎么说话呢?你自己不也没看清吗?”
……
不一会儿,护士就跑到医生那里:“医生,那几个被狗咬伤的伤者快打起来了,我们拉不住!”
“咦?他们不是一伙的吗?”
“我们也不知道啊……”
小混混们就是这样,因为臭味相投而走到了一起,却没有真情,遇到一点利益诱惑就会背叛,有了一点口舌之争就会打一架。
这么大的事儿,那附近也是瞒不住,虽然没上新闻,可是大家口耳相传的,这事儿也就传开了,大家啧啧称奇的同时,也是觉得大快人心,这些小混混,平时占东家便宜碰西家瓷的,在警局进进出出好机会都没有改的迹象,就像苍蝇一样,赶又赶不走,打又打不死,真是不胜其扰,这次不管是谁让狗去咬的,都是好事一桩啊!
沈洛听到这个事儿的时候,心里有一些奇怪,过了半天,猛然想起来,那天震天和伊森在自己车上说什么干一票之类的,难道是他们干的?
说实话,沈洛从心底里是不太愿意相信的,自家的狗和猫都萌多听话啊,哪里会去伤人呢?可是直觉又让他觉得,这事儿跟自家的猫狗脱不了干系,还真是矛盾极了。
找个时间,沈洛偷偷跑去问伊森,是不是他们干的,并且表示自己肯定不会说出去的。
沈洛本来觉得吧,伊森是一只好狗,这事儿肯定不会瞒着他的对吧,毕竟两个人在一起也快十年了呢!
沈洛问伊森的时候,伊森不想骗沈洛,但是这种事情又关系到那么多狗,还有猫的利益,不是伊森不相信沈洛,而是觉得这事儿没必要把沈洛扯进来,有时候装听不懂,有时候就抛开,根本不愿意跟上沈洛谈这个话题。沈洛很失望。
尽管沈洛知道震天肯定也是有所参与鹅,但是沈洛没去问震天,连伊森都不说,震天那么高冷,肯定更加不会说了,还是别自找没趣了。
所有的动物都保持高度默契,并不在医院里谈论这个事儿,虽然他们私底下是欢欣鼓舞,十分高兴,表面上是看不出什么不同的。
对于伊森他们此次的活动,阿菲给的评价还不错,只是如果能够在晚上行动,黑灯瞎火的,更有恐怖片的感觉,而且让他们带着伤在地上躺上几个小时,年轻力壮的他们生命不会有危险,但是肯定会大病一场的,到时候元气大伤,没有几个月恢复不过来啊,也就不是像现在这样,只是受点伤就了事了。
伊森是金毛,性格十分温顺懂事,所以也想不到这么周全的计策,可是阿菲不同,她可是流浪过的,什么样的人心险恶没有见过?所以她坚信有些人就是欠教训。
伊森认真请教道:“你的建议是很好,但是你知道,他们人类的行踪不好把握,我们这次能够准确找到他们,也是动用了不少狗的呢!”
阿菲眼睛向上翻,说:“我们有咪皇,他的地盘大,小弟多,要跟踪几个人根本不是什么事儿。当然,在跟踪能力上,狗是没有办法比得上猫的,这点是你们的不足,以后你们注意扬长避短就是了。”
狗不能像猫一样飞檐走壁,在对路的记忆上好像也不如猫,猫能够在十分复杂的路线中来去自如,但是狗还要通过撒尿来标记,在这上面来说,狗确实是不如猫的。
伊森很虚心,并不因为阿菲的话而生气或者进行反驳,而是趁机说:“以后我们能请咪皇帮忙吗?”
阿菲说:“这事儿你要去问咪皇,我答应了不算数的,咪皇这孩子挺好说话,你直接跟他说就是了。”
其实咪皇对阿菲简直是言听计从啊,咪皇对自己的女朋友都没有这么听话。
伊森甩了甩尾巴,说:“不管咪皇愿不愿意帮我们,以后你们有什么行动用得上我们的地方,你们只管说,我们一定会尽力帮你们的。”
阿菲伸出爪子拍了拍伊森的爪子,说:“那……就先谢谢你了,合作愉快。”
对于猫狗来说,合作绝对是很有好处的,虽然猫有自己的特长,但是狗擅长奔跑,而且更容易接近人类,也有比猫擅长的地方,双方合作绝对是共赢的事情。
伊森又马不停蹄地跟咪皇说了希望他能够帮忙的事情,咪皇听说是阿菲的意思,也很爽快地答应了,于是猫狗开始了他们合作的第一步。
因为小混混的事情闹得挺大的,阿菲建议伊森他们暂时先不要行动了,免得人类将几次事情联系起来,就会发现他们了。
不过咪皇的手下开始帮着寻找烧狗的人,还有偷了小侣等其他的狗去卖的人,也被监视了。
第316章 熊孩子的妈
被监视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处在了动物的监视之下,依旧每天都十分潇洒快活,他不知道,有一群动物在等着找他复仇呢。
那群住在医院里的小混混也没有多好,虽然二弟是保住了,而且幸运的是沈洛家的狗都没有狂犬病,但是每天的住院费就不少,而且治疗二弟的时候也挺麻烦,如果不能好好治疗,功能将会大大折扣。
这群小混混没有办法,不敢离开医院,也不敢对医生和护士如何,就是怕医院给小鞋穿,不给好好治,到时候就死定了。几个人一方面要愁钱的事儿,另一方面还要忍受医院里枯燥无味的日子,真是痛苦死了,这样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,绝对是铭记一生的。
当然,狗给他们留下的不仅仅是这段深刻的记忆,他们现在听到狗就怕,狗在他们的意识里,已经不仅仅是比人的宠物了,而是一种十分可怕凶猛的怪兽,堪比野外的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