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4节(2 / 2)

并蒂择凤 何韵儿 1700 字 14天前

“这酒你可以去讨,可千万别打着我的名号。李叔年纪大了,那经得起你这般剜肉喝血的。”

李斯爱酒成痴,早已是天朝众人皆知之事,很多想拜在他门下的名门世子,都费尽心机,网罗天下美酒,投其所好。叶阑若是扬言她要那酒,李斯不情愿,怕也是要给些的,那岂不就是剜了李斯的心头肉吗。

“你沾不得酒,李叔早有耳闻,你别看他老了,可一点也不糊涂,即便是我说了,就他那鬼机灵的劲,能信我才怪。”

叶阑馋李斯那几坛梅香醉,也不是一天两天了,只要能跟李斯凑到一个地方,肯定三天两头的去烦烦他,李斯越是不给,他便惦记的很,馋的慌,只是李斯藏的太好,他偷都偷不到。

“李叔学识渊博,可谓通古博今,受天下学子仰慕着,这些你一分都学不到,反而是这嗜酒的癖好,到学了个通透。”

他们这群孩子,起初被叶天泽带进听风楼时,便是先交与李斯教导诗书礼仪的,可这一群疯惯了的野孩子,可不比那些恪守规矩求学的世家子弟,在李斯哪里也就只学得了认字而已。

“你不也是满腹经纶人人称颂的大才女吗,我在你身边耳濡目染这么多年,也没见的沾染上点什么书香气,更何况李叔当年就教我们半年而已。”

锦月无奈的笑了笑,能得李斯授课半年,是天下学子梦寐以求的事情,到他们这几个人眼中,却存不下半点敬畏,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。

“到了。”

马车缓缓停了下来,叶阑跳下马车,将车帘掀开,李斯跟一个清俊的少年已经等在门外,那少年看到锦月,惊愕的愣在那里,面颊上付出羞赧尴尬之色。

锦月不动声色的看了他一眼,由叶阑搀扶着从马车上下来,李斯带着满脸和善的笑意,跟几分得体的恭敬,移步过来。

“慕小姐车马劳顿,辛苦了。”

虽是穷乡僻野人烟稀少之处,也不敢保证四下没有旁人,李斯性子谨慎,没有直呼锦月楼主,反而唤的是慕小姐,若真被什么人瞧见听见,也只会当她仰慕李斯的学识,过来拜访而已,日后有人提起,也无大碍。

“这里果然是个清幽别致的之处,难怪李先生喜欢。”

三间简约的茅屋耸立在冰湖心正中间,由一座吊桥供人进出,湖中栽植着大片的水莲,因为已经到了冬初,湖心中只留有大如车盖的枯荷,放眼望去,倒也别有一番韵味,不用说便是为了那句留得残荷听雨声。

与这茅屋相对的是一座高立的青山,因是清晨,山顶之处还存有云雾缭绕之景色,茅屋四周围起了一圈的篱笆,篱笆内是一片枯萎了的菊花,不正是迎合了那句,采菊东篱下,悠然见南山的隐士心态。

“小姐若是喜欢,倒可以常来走走,到了春雨如酥,碧叶连天之时,那才叫一个诗情画意,别具风味。”

李斯绝非徒有隐士的虚名,他所到之处,入眼之景,无不是侵染在诗词之中,也难怪封侯拜相,都入不得他的眼,他这份不睦权势的高傲,到是让锦月心底存有几分敬仰。

“隐重在心,月及不上先生,是没这份闲情逸致,更是没这个福分。”

李斯摸着胡须笑了笑,眼前人看上去像个不谙世事的女娃,但她清淡的秋月明眸中,却满是聪慧,这样的才貌双绝的女子,千百年也难出第二个,若是他年轻个二十年,保不准也会迷上她。

“小姐到里面坐坐,喝口我这里的清茶。”

一直立在李斯身后的少年默不作声,将头垂的极低,唯恐锦月注意到他,但这里本就只有他们四人,锦月对人向来是过目不忘,方才还未曾从车上下来,便认出了他,只是看他躲得厉害,便随了他的意,不去过问。

“早就听叶阑夸李先生这里的茶好,月自然是要尝尝的。”

通往茅屋的吊桥走上去摇摇晃晃,叶阑搀扶着,锦月方可以走得安稳,停在后方的李斯看了看自己身边的少年,察觉到了他的异样,但顾虑到有锦月在,现在却不好问什么,更不能训斥什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