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节(2 / 2)

他没想到,自己会遇到她。

他一向自制,对未来的人生伴侣没有任何期待,可偏偏在那个雾蒙蒙的清晨,自然而然的遇见,不知不觉间对一个人上了心,自此之后,牵肠挂肚。

那天在大会堂里,在人海之中,他一眼就看到了身穿红色旗袍的姑娘,亭亭玉立言笑晏晏。

也是在同一天,他发现蜷缩在墙角的她,其实是小小的,娇弱的,需要人捧在手心疼爱的小姑娘。可是最后,他还是没有上前,他怕吓着他的小姑娘,只能强迫着自己转身离开那里,找到她的好朋友过来帮忙。

帮他的忙。

言蹊从来没有认真想过,为什么陆衍深找来的人不是其他人,而正好就是最熟悉她情况的樊琳琳。

就像她不知道,这个男人为她做了的事情,她知道从来只是冰山一角。

自他回国之后,他回学校的次数远远超出他大四一年在学校的时间,她可能永远都不知道,他们有很多很多次的相遇都是悄然无声,却让他平静的心湖泛起一圈圈的涟漪,经久不息。

以至于那张脸,在他心底愈发清晰生动,开心的、生气的、难过的、微笑的,他见识过她的很多面,感情在无声无息之中升华成了醉人的佳酿。

醉人于无形之中,直到他看到了她后腰处的淤青时,他才发现有些感情不是不存在,而是已经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,犹如呼吸自然得让人无法察觉它的存在,可是一旦失去却是最为致命。

开学的那天,他看到蹲在树根下脸色惨白的她,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当时的脸色在旁人眼里有多吓人,那份心下一顿的紧张,让他哪怕是将人抱上了车后,终于忍无可忍地将那张毫无血色的唇染上他的气息。

只有这样,两个人之间的牵绊才能深入骨髓。

他完全没想到的是,他的小姑娘给他的惊喜。一向不苟言笑的老头子居然在那天露出了笑容,整个老宅里因为她的都来,似乎都显得格外生机勃勃,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热闹。

他的小姑娘,不但拥有让他荒芜的心变成绿洲,甚至让他的家变成了可爱的地方。

之后,他知道了小姑娘藏着掖着的小秘密,那时知道这件事的时候纯属意外。

有天晚上,他在书架前找书,不安分的小家伙悄悄躲到他的身后。只是她自己不知道,灯影已经将她的一举一动暴露得一干二净,索性他也没揭穿,一直站在书架前端看小家伙这次又准备折腾什么。

忽然,腰后一暖,小姑娘从身后抱住他。

虽然最后被他有意无意将怀里的小泥鳅放走,小泥鳅躲进了浴室里,他意外地看到还亮着光的电脑屏幕上显示着她的笔名和作者后台。

原来,他的小姑娘一直在键盘上敲敲打打,在他空白的领域里闯下了一片他不知道的精彩。

只是她既然不愿意让他知道,他就当做没有看到,默默守住这个秘密。

小姑娘的小算盘也没特地瞒着他,对于小姑娘的计划他也知之甚清。

只是他怎么能让他的小姑娘孤军奋战,不管什么时候他都一直在她的身边陪着她,无论荣辱还是生死。

和她站在一起,牵着她的手走向未来。

之后,他们终于结婚了,没人知道他等待这一天等了多久。

外人眼里的盛世婚礼,只是他想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送给她,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精心策划,只为了给她一个独一无二的婚礼。

我的盛世,不如你倾城一笑。

第14章 灰姑娘的战争(1)

一觉醒来,全世界都变了。

风寒刺骨的夜,街上黄包车碾压过干枯的叶,带着哼哧哼哧的喘息声,穿梭在这繁华的夜上海。

打扮得光鲜亮丽的女人,披着珍稀动物的毛坎肩,如同花蝴蝶般翩跹在男人之间,巧笑倩兮地依偎在男人胸前,媚眼如丝情切切,端得是风情万种美不胜收。

言蹊没想到自己会被系统丢到这样一个地方来,尤其是自己身上只有一件破破烂烂的乞丐服,在这寒冬夜里压根御不了寒。

蹲守在百乐门前,看着一对对男女出入其中,顶着一张脏兮兮的脸,和来往的小乞丐一样掏出破破烂烂的碗,嘴里念叨着:“大爷大爷,赏点钱吧;大爷大爷,行行好吧。”

反反复复,嘴里念叨的就是这么一句话。

系统到底将她丢到哪个世界了,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出现呢?

“诶,你听说了吗?李老板又找了一个绝世美人,听说这次的美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还会说洋文呢!”

“李二顺还不死心啊,想用美人计讨好三爷那是绝对不可能的。”

“可不是,三爷如今手里握着上海的十八条航道,谁想进出这里,先得到那位爷的点头。”

“这不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么……”

……

三爷?

这个称呼好熟悉,言蹊仔细想了想,忽然激动得站了起来,身前的破碗被她自己一脚踢得老远。

她想起来了,三爷是她之前写过的一部民国小说里的男主,女主是从现代穿越回民国期间,和男主发生了一段民国丽影的缠绵爱情。

谁能想到,她会穿进自己的书里,还变成了一个小乞丐。

忽然想到了什么,言蹊转身问身边的乞丐,“三爷还有多久办寿宴?”

“啊?”乞丐奇怪地看了言蹊一眼,“还有三天啊。”这种在上海人尽皆知的事情还用问?

那就没错了,李二顺找到了绝世美人准备进献给三爷,而原女主也正是在这场宴会上和三爷相遇,才会发生之后一系列的事情。

言蹊捡回自己的破碗又默默蹲在门口,她被系统丢在这个世界,没有钱又没有地方去,等她清醒的时候只有身边一群脏兮兮的乞丐,好在是大冬天,不然她自个身上的味估计那叫一个酸爽。